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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株)摩拓乐(以下简称'公司')不仅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信息网使用以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里个人信息保护上遵守规定,还制定了依据相关法律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并且一直努力维护无论是顾客.职员还是网站使用者等核心信息的权益。公司会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等,告知您信息主体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进行处理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出现了修订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等的情况,公司会通过(株)摩拓乐的网站公告事项(或个别公告)进行通知。公司公开的个人信息相关方针是由两方面构成,分别是关于公司处理的所有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和关于个人视频信息保护的[视频信息处理机器运营管理方针]。但,除此网站以外,还运营着关于其他(株) 摩拓乐网站的另外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株)摩拓乐(以下简称'公司')非常重视顾客和使用网站(www.mottrol.com)者等(以下'信息主题')的个人信息,也一直努力保护着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因此,公司也一直遵守着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信息网使用以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以下'信息网法')等的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1条(目的) 25条以规定关于运营. 管理影像信息处理器的具体事项为目的。

第2条 (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术语的定义如下:

  • ①所谓的"影像信息处理器"是指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7项的装置。
  • ②所谓的 "闭路电视(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以下简称CCTV)"是指用安装在一定的空间(地区)内的摄像机器收集的影像信息,通过封闭的有线或无线传送电路只传送给指定收件人的系统。
  • ③所谓的"影像信息"是指根据CCTV拍摄到的影像可以确认是否是该个人的同一性的信息。
  • ④ 所谓的"信息主体"是指作为通过视频信息识别的人,成为该视频信息主体的自然人。
  • ⑤所谓的 "处理" 是指用输入、储存、传送、编辑、删除通过CCTV收集的影像信息及类似的行为,除开收集的影像信息的处理。
  • ⑥ 所谓的"数字视频录像机(Digital Video Recorder以下为"DVR")是指对通过模拟、数码相机输入的影像资料进行压缩转换并储存在硬盘上的装置。

第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是以安装在(株)摩拓乐公司内通过用运营的CCTV和DVR进行收集、处理的影像信息为对象。

第2章 影像信息处理机器的安装及运营

第4条 (安装依据) CCTV按下列各项依据进行安装和运营。

  • ①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5条第1项
  • ② 总统训令第28号综合防卫方针(综合防卫科-1196)
  • ③ 防卫产业保安业务训令(国防部训令第1276号"第4章设施保安")

第5条 (安装目的) CCTV以下列各项目的进行安装和运营。

  • ① 对公司设施的出入管理、防止非许可者擅自闯入、加强外围地区警戒、保护公司财产
  • ② 对公司主要地区的火灾、安全事故、犯罪预查及防止等

第6条 (安装现状) CCTV安装现状如下表所示,必要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追加安装。

安装台数 安装地点 拍摄范围
7台 沿着栅栏的地区 栅栏周边地区
1台 正门接待室 正门出入口地区
1台 主楼外部墙面 正门出入及公司内道路边
2台 物流仓库正面 物流仓库周边产品装卸及装载地区
1台 第5工厂外部墙面 出厂道路边
1台 有机品质Audit Room Audit Room 内部/td>
1台 驱动技术实验室出入口内部 实验室出入口(内部方向)
总13台

第7条 (管理负责人等) 关于CCTV安装、运营的管理负责人等如下:

  • ① 管理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
  • ② 负责部门:保安组
  • ③ 有权限访问视频信息者: 管理负责人、主管部门人员、管理部门负责人授权者

第8条 (拍摄时间.保管期限等)

  • ① CCTV在不使用录音功能下拍摄1天24小时及储存在DVR等的影像资料的保存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但必要时可获得另外储存空间并延长保存时间。
  • ② 综合管制是在除部分cctv外保持24小时工作体制的正门接待室实施。

第9条 (保管.废弃方法)

  • ① 录制的影像资料保管在设有机器的正门,驱动试验室及有机品质Audit Room的资料单独保管在电算室服务器上。
  • ② 录像资料的废弃要设置并运行在超过设定的保管期限后能自动废弃的机器

第3章 关于信息主体的视频信息阅览等措施

第10条 (关于对信息主体的影像信息阅览等要求的措施)

  • ① 视频信息的阅览应该全在符合第5条(设置、目的)下进行,不得给有其他用途或未获得访问权限者以外的他人阅览、提供。
  • ② 信息主体在要求阅览影像信息等时,要事前向管理负责人提交阅览申请书,必须得到认可,并在需要的范围内向信息主体公开。但是,可以要求阅览等的影像信息作为信息主体拍摄的影像信息,明确限制在为信息主体危机的生命、身体、财产的利益所需要的影像信息上。
  • 申请书格式(个人影像信息)

第11条 (阅览.播放场所) 第10条第2项的阅览批准后,阅览、播放场所定在设置了DVR的场所,在需要画面截图资料等时,可以根据资料的区分变更阅览场所。

第4章 保护影像信息的措施

第12条 (管理性、技术性措施)

  • ① 按照cctv传送的影像信息实际上是将阅览.播放场所指定为限制出入区域并严格管制除被赋予访问权限的人员以外的人员出入。
  • ② 管理负责人在运用DVR时,为防止对影像信息的非法访问及伪造、泄露。损坏等,应使用账号和密码进行管理。
  • ③ 管理负责人应采取保安人员的教育等必要措施,以防止泄露对通过CCTV监控器在工作期间识别出来的影像和相关事项。

第13条 (物理措施)

  • ① 为确保实时录制和保存资料的安全保管,应在安装有DVR机器的设备上安装封口蜡,防止随意开封。
  • ② 关于DVR设备开封,仅限于在依据第10条第2项的批准或设备维修等合法理由下开封。

第5章 其他安装运营及管理相关事项

第14条 (视频信息的收集及处理的限制)根据CCTV收集影像信息的情况,不得脱离其设置目的,任意伪造摄像机或照射其他地方。

第15条 (保密义务)

  • ① 处理或处理过影像信息者不得泄露因职务原因得知的信息,不得在没有权限的情况下处理或提供给他人等用于不正当的目的。
  • ② 管理负责人为了保护影像信息,在收集和提供影像信息时,以相关人员为对象执行承诺书使警卫和影像信息申请人遵守影像信息的保护,

第16条 (CCTV设备维护)

  • ① 关于监控设备有无异常,管理责任人应该按月检查以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 ② 为了维修和保养录像设备,必要时可在管理负责人的批准下运往外部场所,设备运出时,应该分离硬盘或将存储内容备份到其他存储媒体后删除存储在硬盘中的内容和谋划运出等保安措施。

第17条 (其他) M本规定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或保安内规(包括信息安全)和公司规进行处理。

附则

第1条 (施行日)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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